一、主要职责
1、负责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
2、负责编制新立城水库防洪预案和城市供水方案,执行防汛调度命令和供水计划;
3、负责对水库大坝、泄洪输水设施和库区河道、堤防、排涝及附属设施的维护、管理和安全保护工作,保证水库安全运行及防洪度汛安全;
4、负责对水库水源地监督、管理和保护,综合治理水库管理范围内的水环境,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水库水质监测、水污染防治等工作;
5、负责编制水库中、长期发展规划,合理开发利用和依法管理保护水资源、旅游资源、渔业资源、林业资源;
6、完成市委、市政府和水行政主管部门交办的事宜。
二、领导成员及业务分工
根据长春市新立城水库管理局《关于调整新立城水库管理局领导工作分工的通知》(吉新水〔2007〕7号)等文件及水库相关会议精神,领导班子分工如下:
局长马树兴:主持全局行政工作,并主管人事科。
党委书记刘树贵:主持全局党务工作,主管局纪检委,分管局财审科、局办公室,协助局长分管人事科工作。
副局长连金海:协助局长分管工程管理处、工程养护处、技术管理科。
副局长董福利:协助局长分管经营管理科、大成水利建筑公司、渔业公司、新立湖大旅社。
副局长周建忠:协助局长分管安全监察保卫科、旅游公司、物业公司、离退休人员管理办公室。
党委副书记傅铭:协助局长分管林业公司,协助党委书记分管局党委办公室、团委、局工会。
总工程师李永庆:负责全局的技术和科学研究工作,协助局长分管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晋升评聘工作。
三、内设机构
长春市新立城水库管理局下设局办公室、人事科、财审科、技术管理科、经营管理科、安全监察保卫科、离退休人员管理办公室、党委办公室、纪检委、工会10个机关科室及工程管理处、工程养护处、物业公司、林业公司、渔业公司、大成水利建筑公司、旅游公司、新立湖大旅社等8个基层单位。
四、联系方式
地 址:长春市新立城水库管理局(长春市长东公路16公里处)
联系电话:0431—84558668
传真号码:0431—84558147
邮政编码:130119
电子信箱: ccsxlc@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