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
负责长春市水资源的开发、利用、保护、节水和管理工作,以及监督检查取用水行为和水资源费、污水处理费的征收工作。
二、长春市水资源管理办公室内设四个科室:
1、管理科:负责全市水资源管理工作中的管理,以及水资源费、污水处理费的征收工作。(电话:85676098)
2、监察科:负责全市取用水行为的监督、检查以及12345市长电话交办的案件和群众举报、投诉的处理工作。(电话:85679336)
3、技术科:负责全市水资源管理工作中的科学管理提供可靠的依据和每年向全市发布《水资源公报》,及时向社会各界公布全市水资源情况。(电话:85679676)
4、综合科:负责后勤保障工作。
长春市水资源管理办公室领导成员:
主 任---邴海英负责办公室全面工作
副主任---睢鸿儒分管监察科、综合科工作
副主任---杨金玲分管管理科、技术科工作
长春市水资源管理办公室办公地点:朝阳区新疆街666号
联系电话:0431-85675928
邮编:130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