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定全市水利法制建设规划,指导并监督水行政执法和水政、渔政监察工作;协调处理和依法仲裁县(市)、区和部门间的水事、渔业纠纷工作;承办行政复议和普法教育工作;负责全市水资源的统一配置、规划、管理和保护工作;负责全市地下水行政管理和城市规划区地下水资源的管理、保护;组织实施水资源费征收制度和取水许可制度,负责取水许可审批;拟定跨地区的水量分配方案;指导全市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和城乡供水的水资源规划工作;制定全市年度取水、供水、节约用水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水功能区的划分和审核江河、湖库等水域纳污能力;指导监测江河、湖库、地下水的水量、水质,并提出限制向引水区等水域排污总量的意见;指导和监督全市供水水源地保护工作;组织水资源开发利用技术论证和水利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协调全市水文工作。
处 长:梁惠宏
电 话:0431-88777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