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对局领导工作分工做出如下调整:
局长:周凌成 主持水利局全面工作。
党委副书记:李中华 协助局长分管负责党务、纪检工作。
分管党委办公室、机关党总支、监察室。
副局长:孙宝和 协助局长分管负责机关事务、规划计划财务、行政审批工作。
分管办公室、规划计划财务处、行政审批办公室。
副局长:刘国君 协助局长分管负责水利工程建设管理、防汛抗旱工作。
分管建设与管理处、农村水利处、市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市石头口门水库管理局、市水土保持工作站。
总工程师:赵宇琦 协助局长分管负责水产渔政、科技、法制工作。
水产渔政处、科学技术处、市水利勘测设计研究院、市水产研究院。
巡视员:武振熬 协助局长分管负责水资源工作。
分管水政水资源处(市节约用水办公室)、市水资源管理办公室。
副巡视员:刘民新 协助局长分管负责市政府伊通河城区段防洪工程指挥部办公室工作。
副巡视员:井绪荣 协助局长分管负责市西北部生态经济区建设与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
二○○八年九月十日